校属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及《三峡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7]20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结合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特点和学校实际,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为我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含专职思政教师、实验教师)和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的在编在岗的备案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义务,具有优良的教师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可放宽到后续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其中临床教师还须具备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护理专业可放宽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通过校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的专业评议组的测试。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校医院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
(五)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七)近两年内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及以上课程。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学历认证材料原件1份。
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填写的最高学历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中的“验证期至”时间须在2026年5月及以后)或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原件1份。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附件2)原件各1份。
附属医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医学部统一组织,经医学部审定并盖章。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校本部暂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拟聘专任教学人员,由学校提交聘用合同或岗位调令等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职称使用。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教学课表 (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教学任务可由学工部门提供,并盖学工部门公章。
特别提示:临床教师教学课表须提交两份,其中资料袋中装一份,上交省教育厅一份(上交课表封面请按 “教师报名号+姓名”署名)。
要求:临床教师教学课表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教学课表 (加盖教务处公章),其中授课时间须注明“XXX年春季学期”、“XXXX年秋季学期”,如果授课对象是“XXXX级”学生,须注明目前是大学几年级学生课程。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附件3)。
10.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聘用合同原件1份。
报送申请材料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1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办理教师资格证书)1张。
该照片须和上传报名系统的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若未按要求提供照片导致审核不通过,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以上材料(不含体检表),由申请人提交至所在学院;证书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本人;学院核对申请人材料,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附件4),打印贴袋,按材料1至材料10顺序装袋,材料11贴在相应照片粘贴单上(附件5)。
(二)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附属医院:提交每位临床教学人员的工作协议1份,统一盖医学部公章;申报人员材料公示(无异议)材料(盖备案单位章和医学部章)和在职在编情况说明,原件各1份。
2.学院、附属医院:统一报送袋装申请材料和申请人照片。照片粘贴在《照片粘贴单》(不粘贴过牢,便于办理教师资格证撕下)(附件5)。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体检(4月2日—4月10日)。
1.申请人持《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并贴相片)、身份证参加体检。所有申请教师均在三峡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表由校医院统一盖章(所贴照片也需盖章),检查完毕后体检表(含化验单和心电图)由校医院统一报送田家炳教育学院W-1505办公室。
2.体检费由个人承担;血液体检项目要求空腹;体检意见栏须明确体检结果;体检意见栏和体检表照片加盖仁和医院公章。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4月7日—4月10日)
1.学院/医学部组建测评小组(由5位专家组成,如测评对象有思政教师,则须有学工领导1人为测试专家),负责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2.测试标准参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测试成绩由组长负责填写。
3.思政教师在本人所在单位参加报名与测试。测试成绩由学院报至学生处备案。
4.4月10日前,各学院/附属医院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包括测试时间、地点、现场有无学生的试讲方式、测试专家名单和测试对象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届时,学校将配合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检查我校测试工作。
(三)个人网上申报(4月10日--4月16日的8:30—17:00)
1.申报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相关栏目请认真阅读《申请材料填写说明》(附件6),并按照要求填写。
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提交成功后,牢记密码及报名号(本人修改报名信息和学校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2.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签署了本人姓名的“个人承诺书”应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3.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并提醒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组长填写《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目。
4.学院报送申请材料及《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花名册》(附件7),花名册电子版于4月10日下午5:30前发送至邮箱。
(四)学校现场确认(4月14日—4月17日、4月21日上午)
由各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在田家炳教育学院W-1505进行现场确认。因受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学校审定申报名单。
(六)上报省教育厅认定材料。
五、遗失、毁损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在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六、工作电话
田家炳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W-1505),联系人:周玲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
5.照片粘贴单
6.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7.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花名册
田家炳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3月27日